
欸,今天要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最近研究的「關代省略規則」!其實就是想搞清楚,關係代名詞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省略?每次寫句子都卡卡的,超煩!
摸索階段
一開始,我先上網亂搜一通,想說看看有沒有什麼簡單的規則可以套用。結果,找到一堆資料,看得我頭昏眼花!什麼「受詞關代可省略」、「介詞+受格關係代名詞」…,吼,越看越複雜!
後來,我找到一個影片,裡面有提到關係代詞 that、which、who 這些,感覺好像有點眉目。但還是不太確定,到底什麼情況下可以省略。
實戰演練
我就想說,不如自己來試試看!
我開始找一些例句,然後自己判斷看看,哪些地方的關係代名詞可以省略。像是:
- Soccer is the sport that I like the best.
這個例句裡面,”that” 是當 “the sport” 的受詞,所以我就大膽地把它省略掉,變成:
- Soccer is the sport I like the best.
感覺還蠻順的!
我又看到一個規則說:「關係代名詞作賓語時可以省略」。我就想,那如果關係代名詞是介系詞的賓語?
- This is the book which I told you about.
這裡的 “which” 是 “about” 的賓語,但我看很多資料都說,如果介系詞在關係代名詞前面,就不能省略。所以我就保留 “which”,不敢亂刪。
小有心得
經過一番摸索,我發現,關係代名詞省略的規則,好像真的有點複雜!
不過,我整理出幾個小重點:
- 當關係代名詞是受詞的時候,通常可以省略。
- 如果關係代名詞是介系詞的賓語,而且介系詞在它前面,就不能省略。
- 還有什麼「限制性定語從句」可以省略,「非限制性定語從句」不能省略…,這個我還要再研究一下!
持續學習
總之,這次的研究還算有點收穫!雖然還沒完全搞懂,但至少比之前更清楚一點。我會繼續努力,把這個「關代省略規則」徹底搞定!
大家如果也有什麼心得,歡迎一起討論喔!
